若干危險物品可在你的手提或託運行李中攜帶登機,但必須遵守本頁面所載的特定要求,以及澳洲航空危險物品指南

不論你是在網上還是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你都將需要申報你明白有關要求。攜帶危險物品登機或違反民航保安條例是嚴重罪行。

捷星危險物品政策受 IATA 危險物品條例和各地航空管理局的條例規管。

若你不確定有何物品可以放於行李內,請查閱澳洲航空危險物品指南

禁止物品

民航安全條例禁止乘客攜帶大部分危險物品。

  • 漂白劑
    氧氣(醫療用途)
  • 丁烷補充裝
    丁烷補充劑
    氣瓶
  • 汽車/電單車電池
  • 煙花
    派對炮彈
  • 燃料/汽油
    油性塗料
  • 超過 28 克/50 毫升的氣罐
  • 脫漆劑
    過氧化氫
  • 胡椒噴霧
    催淚毒劑
  • 電動平衡板
  • 發焰筒
    派對炮彈
    槍/黑色粉末
  • 滅蟲劑
  • 煙花棒
    點火器

以上是部分被分類為危險物品的常見物品 - 乘客不得將之攜帶登上客機。


向機場的捷星團隊成員查詢

如果符合特定承運要求,可容許攜帶某些危險物品

  • 彈藥
  • 雪崩救援背包
  • 電池(備用)
    外置充電器
  • 二氧化碳氣瓶
  • 乾冰
  • 發動機(內燃)
  • 救生衣(自動充氣)
  • 行動輔助工具
  • 露營爐具
  • 氧氣(醫療用途)
  • 發熱裝置
  • 電動工具

如果你計劃在旅程中攜帶上列任何物品,請登入澳洲航空危險物品指南了解批准指引和包裝詳情。

如果你在旅程中攜帶上列任何物品,即使你已獲澳洲航空危險物品團隊事先批准,你亦必須聯絡機場的捷星團隊成員。

其他違禁品

以下物品完全不得攜帶登上捷星客機:

  • 含刺激成分或能夠使人喪失行為能力的防身裝置(如狼牙棒或辣椒噴霧劑)
  • 電擊武器(如泰瑟槍)
  • 自平衡滑板(如懸滑板)
  • 不允許攜帶不可拆除電池的智能行李箱乘搭航班。如屬可拆除電池的智能行李箱,請參閱下方「智能行李箱」一節,以了解相關要求。
  • 電動滑板及滑板車如電池電量超過 160Wh 或電池電量介乎 101Wh 至 160Wh 且未經事先批准(請參閱 鋰電池

捷星日本 (GK) 航班設有其他違禁品限制,詳情請參閱我有哪些物品不能攜帶登機,以及捷星日本危險物品清單 (PDF)。 

智能行李箱

僅允許攜帶可拆除電池的智能行李箱乘搭航班。

如果你可拆除電池,請遵循以下要求:

智能行李箱的可拆除電池如低於 2.7Wh 或鋰金屬含量低於 0.3 克(例如:物品追蹤器)– 可作為託運行李或手提行李攜帶。

智能行李箱的可拆除電池如超過 2.7Wh 或鋰金屬含量超過 0.3 克 – 如拆除電池,可作為託運行李攜帶(將電池放入手提行李中);如未有拆除電池,則可作為手提行李使用。

內燃機

捷星亞洲(3K)、和捷星日本(GK)禁止搭載內燃機。對於捷星航空(JQ)承運的航班,請參閱《澳洲航空危險物品指南》

鋰電池

鋰電池用於為可充電電子裝置提供電力,例如手機、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和遊戲機、行動輔助工具和輔助裝置,以及可攜式醫療設備,包括 CPAP 機和製氧機。

如果您攜帶含鋰電池的設備出行,請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 乘客可攜帶個人使用的備用電池,但每人攜帶總數不能超過 20 塊。其它有關電池的限制規定亦適用。
  • 所有備用電池都必須隨身攜帶。
  • 已托運行李中的電池必須帶有保護開關,以防止意外激活。
  • 介乎 101Wh 至 160Wh 的電池(如醫療設備內者)需要航空公司批准 – 請電郵至 dg@qantas.com.au 提出你的要求。
  • 容量超過 160Wh 的鋰電池必須通過 澳航托運(Qantas Freight)(電動助行品除外,見下方)。

如要了解完整詳情和要求,務請查看澳洲航空網站的相關危險物品頁面:

電動助行器(包括電動輪椅)

電動助行設備(包括電動輪椅)均被視為危險物品並須得到航空公司的批准,方可與我們安全地同行。捷星航班的危險物品批准由澳洲航空負責。

要申請批准,請電郵至 dg@qantas.com.au,並提供你的全名、以及你助行設備的品牌和型號、電池類型、電池電壓(V)和電池安培小時(Ah)額定值。我們建議你在航班起飛前,最少 5 個工作天遞交危險物品批准申請,讓我們進行安排,使你準時出發。

如你乘搭捷星日本(GK)航班,且需託運你的電動電輪椅,你需要填寫電動輪椅情況表,並於航班起飛前 5 個工作天電郵至捷星日本。

如何計算電量?

將電壓乘以每小時電流。例如:12V x 5Ah = 60Wh。

 

關於電子設備的重要資訊

澳航集團客戶務請參閱產品安全網站,以查閱包含危險物品並因故障而需要回收的產品清單。

客戶如計劃在旅程中攜帶這些產品,應參閱相關產品製造商的進一步資訊和回收指示。

槍械、彈藥與武器

捷星航班對於是否允許攜帶槍械、彈藥和武器有不同規定(見下表)

捷星航空

槍械、彈藥和武器要求

捷星航空(JQ) 捷星航空(JQ)允許槍械和/或彈藥辦理托運。任何批准攜帶的物品都必須根據全國及國際航空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妥善包裝

往返或途經新加坡的乘客必須獲得 攜帶槍械和/或彈藥許可

乘搭國際航班前往陽光海岸 (MCY) 時,槍械和彈藥不獲允許攜帶。

槍械可能無法進入最終目的地。

更多詳情請訪問 危險品指南
捷星亞洲(3K) 不允許攜帶槍械
捷星日本(GK) 捷星日本(GK)不允許攜帶《槍械和刀具管控條例》所禁止的槍械或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