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携带捷星航空批准的工作犬(导盲犬、助听犬和协助犬)和在训工作犬进入捷星航班的机舱内。
除了适用于所有乘客的捷星通用承运条款之外,这些特定的承运条款适用于工作犬和在训工作犬。
A. 所有航班——国内和国际
1. 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在飞行期间必须由其牵犬人或陪同训练师全程陪同。
2. 牵犬人必须确保将以下现行身份证件放在手提行李中,一经要求,即可出示:
- 由国际协助犬协会 (ADI) 的成员组织签发的身份证;或者
- 根据《昆士兰导盲犬、助听犬和协助犬法按》(昆士兰法案)签发的身份证;或者
- 捷星签发的批准函
仅针对捷星日本 (GK) 航班:必须出示由 厚生劳动省法令 定义的证书和健康检查簿
3. 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必须佩戴其背带、背心、外套和/或徽章,标明其为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
4. 牵犬人或陪同训练师必须占座,工作犬和在训工作犬必须坐在捷星指定空间内的地板上,而不是坐在相邻的座位或者坐在牵犬人或陪同训练师腿上。
5. 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必须待在吸湿垫上,并以某种方式固定,全程防止犬只在飞行过程中移动。出于安全原因,必须将犬只的皮带系在飞机座椅腿、座椅轨道环或捷星批准的其他系绳点上,以限制犬只的移动。皮带应可根据需要缩短或伸长。出于安全原因,不应将犬只直接用项圈固定或系在乘客佩戴的飞机安全带上,并且不得阻碍过道或紧急出口。
6. 牵犬人、陪同训练师和/或训练组织必须对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照顾犬只在旅行期间的需要以及由犬只对其他人、场所或设施造成的任何损坏。
7. 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没有单独的行李限额。
8. 牵犬人或陪同训练师(以及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通常必须预先(即在其他乘客登机之前)登机。这是为了乘客和犬只的安全和舒适考虑,同时让机组人员有时间完成他们对乘客进行单独的安全事项简介,确保犬只得到适当的保护。
9. 捷星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我们飞机、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捷星不会承运任何可能对飞机安全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飞机上的人员的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机长对旅行当天是否承运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拥有终局决定权,并可施加他或她为安全起见所要求的任何其他条件。捷星保留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以确保飞机安全的权利,包括在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行为失控、表现出攻击性和/或危险性的情况之下。
10. 如果工作犬或在训工作犬已获准在机舱内旅行,并且该犬只在机场或飞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机舱安全或者工作人员、公众或乘客安全的问题),捷星有权拒绝未来任何将该犬只携带进入机舱的请求。
B. 仅限国际航班
除上述承运条款外,以下附加承运条款适用于捷星国际航班上的工作犬:
1. 根据运营要求、当地机场当局的要求以及民航安全和/或检疫规定,工作犬可能被允许进入国际航班的机舱。
2. 工作犬不得往返泰国。除泰国外,通常允许工作犬乘坐捷星航空运营的前往除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地区的国际航线,但您应在预订前咨询相关国家/地区的检疫机构。
3. 牵犬人有责任确保所有国际旅行都满足所有检疫要求。
4. 在国际旅行时,必须由牵犬人检查有关动物的空运、过境、登陆、接种和检疫的限制和规定。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工作犬和牵犬人分开数月,甚至于出现犬只被执行安乐死的情况。牵犬人应咨询相关检疫机构以获取更多信息。
5. 牵犬人必须确保手提行李中随时携带了正确的文件(包括接种证明或入境许可证),以确保工作犬可以合法离开出发国并获得目的国的入境许可。在任何情况下,捷星都不会对工作犬未能在目的地或任何其他抵达港口获得入境许可负责,包括由于文件不正确或不充分导致的上述情况。
6. 国际旅行时,牵犬人应考虑当地有关公共场所(例如餐厅和酒店)关于犬只的相关惯例或规定。如果犬只被拒绝进入此类公共场所,捷星航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7. 如果飞机改道,捷星将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协助,但如果工作犬不再获准在目的地、任何其他抵达港或者进入或返回出发港时进行检疫通行,捷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如果您搭乘捷星以外的承运商运营的任何国际航班旅行,您必须与该承运商联系以讨论您的工作犬的运输问题。
9. 捷星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不承运在训工作犬。
C. 在训工作犬
除上述承运条款外,以下附加承运条款适用于获准的在训工作犬。
1. 在训工作犬限于至多:
- 两次单独的国内航班经济舱(例如一对回程城市),以便在认证前体验飞机环境,每次飞行不应超过三小时;和
- 以交付为目的的单次国内航班经济舱。在训工作犬如已完成其训练计划并与他们的牵犬人一起旅行安置,可以乘坐任何飞行时长的国内航班。
注意:如果捷星申请并批准了额外的航班,陪同训练师或训练组织必须为坐在犬只后面的第二个座位以及他们自己的座位付费。
2. 捷星航空运营的国际航班或者捷星亚洲 (3K) 或捷星日本 (GK) 运营的任何航班均不承运在训工作犬。
3. 如果在训工作犬被批准进入机舱,则该批准仅是针对在训工作犬的批准。一旦犬只完成训练和认证,犬只需要作为工作犬获得新的批准。
4. 陪同训练师必须确保将以下现行身份证件放在手提行李中,一经要求,即可出示:
对于随同训练师:
- 由 ADI 会员组织签发的现行训练师身份证;或者
- 根据昆士兰法案签发的现行训练师身份证;或者
- 捷星签发的批准函
对于在训工作犬:
- 由 ADI 的会员组织或根据昆士兰在训工作犬法案签发的现行文件,证明犬只已达到适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的标准,包括机舱(例如:公共场所出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