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噴霧劑和凝膠
對於從國際航站樓出發的乘客,其手提行李中能夠攜帶的液體、噴霧劑和凝膠的數量,政府有相關限制規定。這些限制同樣適用於從國際航站樓起飛的國內航班。
- 產品必須裝在 100 毫升或更小(大致相當於 100 克或更少)的容器中,並用可拆開重封的透明塑料袋封裝
- 塑料袋的密封面積不得超過 80 平方釐米(即 20×20 釐米或 15×25 釐米)
- 每位乘客只能攜帶一個此類塑料袋,為照看對象(包括兒童)攜帶塑料袋的情況除外
藥物、嬰兒奶粉或嬰兒食品以及特殊膳食的指定食品除外。
欲瞭解最新資訊,請查看澳大利亞政府的《旅行安檢清單》 opens in new window、《新加坡機場指南》 opens in new window或您啟程之國的政府規定。
粉末
對於從澳大利亞出境的國際航班,除了液體、噴霧劑和凝膠外,還需要從手提行李中取出粉末,將之分別放入託盤接受 X 光檢查。
藥物、包括嬰兒奶粉或嬰兒食品在內的有機粉末以及特殊膳食的指定食品除外。
對於可攜帶登機的無機粉末的數量,現已執行相關限制規定。包括沙子、鹽、滑石粉和部分類型的化妝品。
- 現在每人僅可攜帶 350 毫升或 350 克的無機粉末通過安檢。
- 由於限額是根據容器總容量計算,因此即使將部分粉末倒出,使其降至 350 毫升/克以下,容器亦無法通過安檢。
什麼是無機粉末?
非生物物質組成或非源於生物物質的粉末。最常見的例子是鹽。
請務必查看澳大利亞政府的《旅行安檢清單》 opens in new window,熟悉詳細的限制規定。